北京明航租车,,北京班车租赁公司
北京班车租赁公司为回馈新老客户 更多车型及优惠信息欢迎垂询 :010-56222591,13718479927 罗经理。明航北京班车租赁公司提供优质的大巴车租赁服务,北京班车租赁,主营北京大客车出租,北京汽车租赁公司具有23座28座35座39座51座大巴出租尽在北京租车网. 租车电话010-56222591。

国内顶级班车租赁服务商

专业提供北京汽车租赁 班车租赁专业提供商

精品
最新
全部
定制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留言给我们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13718479927 罗先生
13439320566 董女士
文章列表 文章详情

无证租车致人亡 司机车主共赔偿

明航租车 / 2012-05-16 09:07

 无证租车驾驶,不按规定载人,致人死亡,司机、车主按主次责任共同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李某、卜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负主要责任赔偿203740.86元,卜某负次要责任连带赔偿53435.22元。

2008年11月1日,被告李某在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租用被告卜某的小车搭载被害人唐某等人沿西蔡公路从何家洞乡开往双牌县泷泊镇,当天下午,当车行使至西蔡公路3公里+340米处时,车辆向右驶出公路,外翻至山坡下,造成被害人唐某死亡。经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李某负主要责任,卜某负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且雨天行经山区道路未确保通行安全,造成被害人唐某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卜某系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将机动车出租给无驾驶证的李某,未尽审查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双牌法院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上一篇:北汽和长安向北京出租车市场 投放电动车 下一篇:消费者青睐租车出游